基坑介绍
为进行建筑物与构筑物基础与地下室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基础空间,就是基坑。
基坑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使土坡稳定,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程规定确定。开挖较深及邻近有建筑物者,可用基坑壁支护方法,喷射混凝土护壁方法,大型基坑甚至采用地下连续墙和柱列式钻孔灌注桩连锁等方法,防护外侧土层坍入;在附近建筑无影响者,可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采用放坡明挖;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天然冷气冻结法开挖等等。
基坑分类
一级: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三级:开挖深度小于或等于7米且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的基坑。
二级:介于一级基坑、三级以外的基坑。
基坑开挖施工方案要点:
1、施工前期,组织好施工人员分配,细化每道工序,按工序安排每班组人员,提前做好施工计划安排。
2、施工用水、用电及便道等有关临时工程满足施工需要,提前联系协调办公室,保证水电供应。
3、基坑开挖前应通知测量班进行施工放样,放样过程中应全程配合,了解放样位置,保护放样桩位。
4、开挖之前结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决定开挖坡度和支护方案,定出开挖范围,做好标志。
基坑根据土层性质放坡开挖,采用挖掘机沿等高线自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人工进行边坡开挖修整并加强边坡防护。基坑开挖采取边开挖边弃碴的原则。开挖前根据施工图计算出基坑开挖土方工程量及承台施工完成后回填土方工程量,计算出弃运土方量,剩余土方直接弃运至指定的弃土场。
雨季施工时,基坑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在基槽两侧围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止地面雨水流入基坑,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撑情况,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承台开挖完毕后,用水准仪从已知水准点引设计高程在桩头上测量并用红油漆或墨线标注桩顶高程位置,水准测量应作往返闭合,闭合差值应小于规范限差值。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对基坑底面进行平整,铺垫15cm左右碎石垫层并作水泥砂浆抹面。
基坑开挖结束并尽快进行基础砼的施工。基坑不得暴露过久,否则要重新检查。 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当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5、基坑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础底面不得置于软硬不均的地层上。
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应将倾斜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
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层基底承重面应修理平整,黏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
基础浇筑前的基坑不得泡水。如发生基坑泡水现象,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满足要求。 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当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